新疆水土保持流失综合新成效
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取得新成效。“十二五”期间全国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6.55万平方公里,治理小流域2万余条,实施坡改梯2000多万亩,修建骨干和中型淤地坝2000余座,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1000多条,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0余万平方公里,林草植被得到有效恢复,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。
五年来国家继续加强长江上中游、黄河中上游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、京津风沙源区、西南岩溶区、东北黑土区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,在全国700多个县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,累计安排水土保持中央投资240多亿元,是“十一五”期间的两倍多,完成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面积6.58万平方公里,坡改梯559万亩。在重要水源区和城镇周边地区,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,为防治面源污染、改善人居环境、保护水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凡是经过水土流失治理的地区,都取得了明显的生态、经济和社会效益。重点治理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,林草覆盖率普遍增加10-30%以上,平均每年减少土壤侵蚀量近4亿吨,黄河潼关站2011-2014年平均输沙量仅为1.78亿吨。治理区特色产业得到大力发展,每年增产果品约40亿公斤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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